这是我2018年做的节目,所以,节目里面的“明年”是指2019年。

结果,到2019年底,节目里面所说的最坏情况真地发生了。

于是,WTO法院真地瘫痪了。现在还瘫着。

为此,我2019年12月14日的公众号文章《WTO“法院”瘫痪:美国“神操作”与WTO“神规则”》,还专门细说了这个事。

我这几年做节目,写文章,有一个感觉,关于美国,你把它往最坏处预计,往往很准。

我们上一章说到了,美国人希望通过退群这条路来解决制造业衰落的问题,其中重要的群有两个,一个是巴黎协定,一个是WTO。上一章我们说了巴黎协定,接下来我们来说说WTO,说说怎么着美国人就看WTO不顺眼了。

 

WTO的主题思想是自由贸易,自由贸易的主题是关税越少越好,非关税的其他壁垒障碍也要越少越好。而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他所要承担的义务也就相对多一些。

 

但是美国的中低端制造业已经不行了,他必须要遏制外国的中低端制造业的商品进入美国市场,以便让美国自己本土上的中低端制造业能够振兴起来,所以他必须要提高关税。

 

然而问题来了,提高关税,不管你找什么理由,细究起来都是不符合WTO规则的,是经不起WTO的审查的,你说麻烦不麻烦?所以近年来美国也一个劲儿的在WTO的上诉争端解决机制当中败诉。他的所谓的232条款,201条款,什么301条款什么的。明眼人一看都知道,那不符合WTO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他的232调查,依据的是1962年《贸易扩展法案》,依据的理由是:是否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但是他对国家安全的定义非常的模糊,大体可以理解成只要对美国不利就危害了美国的国家安全,所以随意性非常大。

 

他的201条款是指1974年《贸易法》。依据的理由是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而对于什么是损害,也没怎么说清楚。在国际贸易竞争当中,我的产品质量和价格都比你优势,我的东西好卖,你的东西卖不出去了,你说这算不算损害?如果这样算损害的话,那还怎么做生意呢?你说这个损害该怎么定义呢?还是一句话,随意性比较大。

 

他的301条款,依据的也是1974年《贸易法》。依据的理由更加牵强,是所谓的“不公平”。从截止到目前美国的操作来看,美国所把握的不公平,要求的是在每个具体行业甚至每个具体产品上的关税水平和市场准入要求上的完全一致。而WTO的原则是指你在这个问题上给我让点利,然后我在那个问题上给你让点利,然后总体上实现公平。所以美国人要求的公平,也不符合WTO的原则。

 

另外美国所说的不公平,没考虑WTO的另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给发展中国家给予的一定的更优惠的待遇。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如果发达国家的总体关税水平是5%,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水平总体上可以到达10%,也就是允许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水平高一点。而我们国家现在虽然经济总量比较大,但是平均发展水平比较低,所以还是发展中国家。这是事实,无可辩驳,也是WTO认可的一个东西。可是美国人认为:天哪,你中国经济总量都第二了,你还发展中国家,你黑不黑啊?你的经济总量都是我的2/3了,而我按发达国家算账,你按发展中国家算账,所以我美国人吃亏了。

总而言之吧,上面这几个方面都不符合WTO的规则。

 

如果朋友们对上面这段话理解起来还是觉得费解,那么我说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一个非常好理解的逻辑。

 

那就是它上面三项调查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是美国的国内的法律,你美国人的法律可以管全世界吗?如果每个国家都用自己国内的法律去管全世界,每个国家又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法律,那不就整个乱套了吗?这个道理实在是太简单了!你们家的规矩是女人管钱,难道非得我们家也必须是女人管钱吗?我们男人就不能管管钱吗?男人管钱就不能在你那里买东西或者卖东西吗?这叫个什么事儿呢?

 

 

很明显,美国人的这个搞法实在是有点扯淡。目前喜欢用自己国内法律管全世界的,也只有美国一家这么玩,大家都不这么玩,也没那个实力!大家应该都熟悉一个词,叫“长臂管辖”,说的就是这个事。

 

更为要命的是,他要想惩罚哪个国家或者哪件事儿,就赶紧专门制定一个法律。反正他的法律,他想怎么制定就怎么制定,也不需要跟我商量。但是他制定出新的法律之后,就依据这个法律就开始制裁我。定规矩的时候不跟我商量,你定出来的规矩却要管我,你说这公平吗?你说这事还是个事儿吗?如果大家都这么玩儿,其结果一定是:大家都没法玩儿。

 

所以,WTO的基本原则就是,必须要依据有大家共同认可的WTO原则来办事。

 

更为有意思的是,WTO有一个争端解决机制。相当于有一个法院来判定各个国家之间扯皮的事。正常情况下,这个机构有七名法官,这几年随着一些法官的任期到期,现在只剩下四个法官了。WTO规定,原来的法官任期到期之后要启动机制来选拔新的法官。否则的话,法官一天天减少,到有一天没有法官判案了,那扯皮的事儿谁管呢?

 

具体的说,WTO规定,要判定一件事情是否符合WTO原则,至少要三名法官。也就是说,这个法院至少要有三名法官。事实上一般至少要保持4到5名,具体原因在这儿就不细说了。

 

总而言之吧,这个法官很重要,而且这个所谓的法官机制,是WTO相对于它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最有意义的一个制度创新,全世界都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可是美国这几年在干什么呢?它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启动选拔法官的这样一个机制。专业说法叫做“开启上诉机构法官甄选程序”。

 

这样一来,如果再等一年多,但明年年底,两个法官退休,那么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的法官就只有两个了,两个法官就没办法判案子了。

 

通俗一点说,也就是说WTO的这个上诉机构,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法院,这个法院很有可能由于法官不够而停摆。你说有意思不?美国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就是因为这些法官判案子肯定要依据WTO的规则,而不是依据美国的国内法律。那么这些法官判的案子,有可能会导致美国败诉,美国人也看到了这一点。

 

反过来说,美国人也看到了,他在上诉机构,也就是在WTO的法院里面,有可能败诉。这件事情本身也就说明他很多做法确实不符合WTO规则。如果我们作为普通大众,无法自己来判定某一件事情,到底是美国有理还是别的国家有理,我们就从美国人不想让WTO的法院判案子这件事情当中,反过来可以推理一下。

 

你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某个人的做法都符合WTO的规则,然后在这个法院里面判案子的时候,这些法官自然就会支持他,那他还为什么还要阻挠这些法官的选拔呢?

 

所以说来说去,WTO是重振美国制造业的一个巨大的障碍。

 

所以WTO这个群,美国人也想退。

 

退群这事儿,我们就说到这儿。

 

下一章我们来说一说,为什么美国人想通过减税来实现制造业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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